| 铜川市印台区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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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27 14:50 文章来源:铜川市印台区经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加强我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生猪屠宰加工行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和肉品流通秩序,确保肉品质量,进一步抓好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肉品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畜禽屠宰管理,规范肉品流通秩序,提高肉品质量,对增加农民收入,开拓城乡市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我区有些地方私屠滥宰有所抬头,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时有发生;肉品市场准入把关不严,有非定点肉品上市现象;肉品检验工作不规范;已建成的定点屠宰厂(场)经营困难;肉品经营户硬件设施不达标;上市肉品质量难以保证,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
(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
(二)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定点屠宰厂(场);
(三)规范肉品市场流通秩序;
(四)加强屠宰管理和执法监管力度。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迅速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的联合行动。区定点办要组织经贸、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重点打击和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特别是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地区要加大整治力度,不留死角。对涉黑势力及团伙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更要一查到底,严厉打击;对暴力抗法、阻碍行政执法检查的不法行为要立案侦破,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私屠滥宰回潮反复的势头。
(二)全面开展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一是抓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和建设工作。按照市政府定点厂(场)设置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加大对定点厂(场)硬件建设的投入和政策的支持,改造提升现有定点屠宰厂(场),力争建成一户设备一流、技术先进、操作规范、符合国家标准的屠宰企业。二是重点清理和整顿定点屠宰厂(场)不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屠宰加工、销售的行为,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根本上保证肉品的质量安全。
(三)加强对定点屠宰厂(场)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定点屠宰厂(场)检验室达标建设工作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的系统培训和考核工作,经贸部门做好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培训的组织报名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人员资质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定点屠宰厂(场)无害化处理的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定点屠宰厂(场)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基本的肉品品质检验设备和必需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区定点办将组织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定点屠宰厂(场)的肉品进行抽检,并向社会公布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以加强监督,引导消费。
(四)实行集中检查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动态监管,规范企业行为。落实肉品质量企业法人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其守法经营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检疫检验和肉品质量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屠宰、检验结果登记台帐制度,完善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建立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实行黑名单制度,对定点屠宰厂(场)在屠宰、检验方面存在和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查处,对进入黑名单的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进行重点监控。
(五)规范肉品流通秩序,创建公平竞争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肉品市场。严把市场关,认真执行肉品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提高上市肉品的质量。
(六)建立健全肉品监管的长效机制。肉品安全监管涉及生猪屠宰及前后各个环节,需要进行全过程监管。经贸、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协调配合,避免推诿扯皮,防止监管缺位。工商部门要严格上市肉品的管理,特别是加强对域外肉品进入我区市场的检查监管,严禁“三章两证”不齐全的肉品上市交易,严厉打击非定点屠宰肉品、病害肉、劣质肉上市交易等违法行为。农业部门要认真执行《动物检疫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驻厂同步检疫,坚持到肉品市场监督检查,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集体食堂和肉品加工企业购进肉品的监管,加大对其购进肉品索证索票、登记台帐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处非定点屠宰肉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要主动配合生猪屠宰等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不法行为,严肃查处阻碍以暴力抗法执行公务的案件。经贸部门负责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管,并会同工商、卫生、农业、公安等部门对生猪屠宰和肉品市场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七)加强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区政府将尽快建立健全管理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和经费,配备执法装备,保证屠宰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今年,我区将把生猪屠宰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生猪屠宰管理的重点工作,并结合我区实际确定专项整治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严格按实施方案的要求,统一部署,有计划地组织实施。
(二)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区定点办设立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和监督。区定点办举报、投诉电话为4182171。
(三)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与通报制度。为了及时掌握各部门工作进度,加强协调指导,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从2006年6月份开始,每月三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总结报区定点办。区定点办定期向全区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不力,投诉较多,问题严重的要通报批评。
(四)建立新闻舆论监督制度。各部门在开展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确定宣传重点,制定宣传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对专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对重大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扩大社会影响和宣传效果。
(五)工作步骤和进度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6月份,制定实施方案和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为7—9月份,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各部门联合行动,集中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整顿和规范肉品市场的经营秩序;集中开展对定点屠宰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各部门分别在7月和9月集中开展两次大规模的打击私屠滥宰整顿肉品市场的专项行动。
第三阶段为10—12月份巩固提高,检查总结。2006年10—11月,区定点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12月各成员单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上报区定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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