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印台区经贸局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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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9 16:14 文章来源:铜川市印台区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为了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全区工业企业、商流企业、两坊工业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上级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工业企业、商流企业、两坊工业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二、事故分类:
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员重伤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死伤30人以上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三、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两坊工业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两坊工业园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设在区经贸局,由区经贸局组成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李保川 区经贸局局长
副组长:姚安为 区经贸局副局长
成 员:薛栓虎、梁青虎、王巧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姚安为副局长兼任。
成 员:刘春阳、乔新科、高爱梅、孟银成、姚占江。
2、区经贸局设立工业企业、商流企业事故处理工作组。
组 长:姚安为 分管安全工作副局长
副组长:高爱梅 经贸局经济运行股负责人
成 员:刘春阳、乔新科、孟银成、姚占江
3、工业企业、商流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1)发生一般性事故后,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由主管安全副局长立即带领事故处理工作组赶赴事故现场,了解事故情况,采取救援措施,并做调查事故记录,保护现场。
(2)发生重、特大事故,接到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区政府报告,请求区政府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总指挥部协调指挥救援工作,并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请求卫生、公安、消防等部门援助抢险工作。
4、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工作,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做好稳定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扶工作。
(3)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4)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5、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职责:
(1)接到领导小组指示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根据事故类型,联系救援单位。
(2)调查事故原因、类别和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3)制定落实初步抢救方案和措施,及时掌握事故动态,向上级报告抢救工作情况。
(4)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
四、工业企业、商业企业的生产、经营事故应急反应及工作要点
(一)一般事故。一般事故发生后,区经贸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安委会,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事故现场了解、掌握事故抢救处理情况。
(二)重大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或接报人员应立即通知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根据事故报告情况召集应急处理工作组赶到现场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根据现场情况成立事故现场抢险指挥部,制定抢险方案和措施,指挥现场抢险。
(三)特大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接报人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并迅速向上级部门、区应急指挥部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组织抢险处理工作组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工作,并请求区政府实施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
五、事故速报
1、事故速报的主要内容。
(1)发生事故的企业、时间、地点。
(2)事故的性质、原因的初步判断。
(3)人员伤亡(轻伤、重伤、死亡)财产损失情况。
(4)事故速报要求。
2、事故速报要求。
(1)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迅速上报,不得迟于2小时。
(2)不得谎报、瞒报。
(3)联系电话:0919—4182171
值班车辆:陕B—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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