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党委执法监督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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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11 10:18 文章来源:印台区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党委政法委作为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加强执法监督是其重要职责,切实做好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有利于确保政法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政法工作;有利于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促进政法机关恪尽职守,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整改和规范政法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违法办案、执法不文明等问题。
近年来政法委履行执法监督职责的实践
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内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宏观监督。监督政法部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情况。二是专项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等活动,解决政法部门执法共性问题。三是个案监督。协调重大疑难案件,组织政法信访部门领导联合接待活动,接待、转办、督办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存在问题,改进政法工作,推进队伍建设。
近年来,耀州区政法委委在执法监督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一是抓制度。二是抓窗口。三是抓协调。四是抓源头。五是抓管理。四年多来,通过召开政法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疑难有争议案件,统一认识。先后组织政法信访部门联合接待活动60次,接待群众316人次,立案243件,办结221件;组织开展了两次未结信访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共处结信访案件17件。增强了执法监督工作权威性,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当前党委执法监督的理论与实践间的断点
1、认识差别。一是党委执法监督与独立行使司法权的统一性认识差别。从实践上讲,党委执法监督的依据也是法律法规和政策,党委执法监督与尊重司法部门独立行使司法权是一致的,但工作中少数干警片面强调独立办案,对党委执法监督抱有应付心理。二是对待涉法涉诉信访的认识差别。一些干警认为群众来信来访大多属无理取闹,从接待到问题的办理态度不积极,而是推、拖甚至抹,对待党委执法监督工作转办的信访案件,片面认为是找茬、揽事,配合上不积极、主动。三是部门利益差别。表现在群众反映干警办案问题上,认为处理干警有损部门形象,不愿查、不敢查,有消极回避等倾向。
2、机制保障断点。从我国立法上看,人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有法律规定支持,基层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环节上处理权断失,而政法机关出现的任一执法违纪问题,无论从组织上还是群众心目中,都难以脱离干系,因而出现了权责失衡的尴尬局面,并在执法监督效果和力度上也相应受到一定影响。
3、监督程序形式化。目前,党委政法委在执法监督方面出现虚化倾向,特别是个案监督方面,由于政法委个案监督的信息来源主要是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就往往出现了信访案件的处理仅限于群众反映的个人要求方面,对案件原因不易剖析和治本,并随着工作程序化的确定,出现了执法监督职责转化为信访和申诉机构职责的倾向。
4、自身建设。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政法委法律方面人才相对比较欠缺;另一方面因与政法机关干部交流不够,干部既缺乏办案一线的实践和锻练,也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监督工作水平。
加强党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
1、解决深层次认识问题。一是增强政治意识。政法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因此必须统一思想,确立党管政法工作的牢固地位。二是增强大局意识。政法工作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实现思想上的管理向服务转变,坚决防止以独立办案为幌子的特权思想,努力彰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公平正义,敢于坚持真理,纠正错误,解决好公平效率问题,使一切不法行为受到追究,一切合法行为受到尊重,一切合法利益得到保护。三是增强宗旨意识。要将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和引导,积极研究和把握新形式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组织、宣传、教育、服务群众的本领。
2、解决执法监督基础问题。一是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法律培训,定期举办干部法律讲座,深入开展岗位练兵等活动。二是建立干部到政法部门挂职锻炼制度,每年选派一至两名干部到政法部门内设及派出机构挂职,增进干部法律实践经验,提高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的能力。三是聘请律师担任法律咨询员,为疑难案件提供法律知识支持。
3、解决执法监督机制问题。一是整合监督资源,完善专项监督措施。有效依托、整合和发挥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群众监督等监督资源,通过开展联合执法大检查、联合执法督查以及执法评议等活动,实现党委执法监督与其他监督的有机结合,发挥综合效能;二是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延伸个案监督触角。成立政法系统联合督查机构,特别是对反映干警违纪的重点案件要介入调查;三是落实执法监督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涉法涉诉案件处理与单位评先、干警晋级等挂钩,将执法监督情况纳入政法干警奖惩档案管理,作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一项内容,作为政法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提拔任用条件之一。
4、解决执法监督的方法问题。一是着力解决党委执法监督政策瓶颈问题。运用政法委全委会、政法部门联席会议等执法监督的有效载体,通过正当渠道,理直气壮地履行执法监督的职责;二是着力解决畏难情绪。以信访工作为窗口,每年确定一批重点督办案件,采取挂牌督办、定期听取汇报以及与包案干警政绩考核挂钩等措施,促进信访案件办理。三是解决息事宁人的错误思想。对反映干警违法违纪的突出信访案件,要与各部门内部的纪检督察机构联合组成调查组,深入进行个案调查,跟踪处理到位。
5、探索执法监督的新思路。一是个案监督方面,采取首先预防警告。若发现执法者有轻微的错误行为,发口头或书面预防警告,提醒注意。第二下发指导意见书。若发现司法工作出现偏差或存在不足,发指导意见书,要求整改并书面报告情况;第三下发纠正通知书,若发现有违法行为,发纠正通知书,勒令立即纠正;第四建议罢免。若发现有违法失职不再胜任司法职务,应建议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依法予以罢免;第五建议党纪处分。若发现有违反党纪问题,建议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党纪处分。二是延伸执法监督后续措施。对执法监督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发挥领导协调职能,开展专项治理,及时解决问题。 |